声明人:邹金照
2003年,被公安机关非法抓去关押、受审,被逼写了所谓“炼法轮功的认罪书”。在此声明:被非法关押期间讲的、写的违背大法的不实之词作废。做好师尊所要求的三件事,抹去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