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忠民
在邪恶的迫害下,放弃了修炼。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