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琴
在99年7.20日,单位领导强迫每人都写“不去北京”的保证,当时自己没有认识到,所以也写了,现在特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