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贵秀
因我修炼法轮大法,单位不让我炼,叫我写“保证”,我不会写,他们就替我写叫我签字,因此我严正声明“保证”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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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