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振银
我曾在邪恶迫害大法时,给村委写过“保证书不再学大法”。我今天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