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华
我以前被迫写了“不学法轮功的保证书”,我郑重声明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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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