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庞东芹
在邪恶残酷迫害下被逼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