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苏才兴、雷中福、刘正莲
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