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淑琴、王丽华、张锦文、张锦云、孙贵芝
在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