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美乐
在99年7.20迫害法轮功,学校搞签名活动时,我签了名,现在严正声明作废。我相信真、善、忍,相信法轮大法好! 今后一定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8/10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