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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任爱香

    我是2000年12月30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正法而被捕的,我只想说句真话“法轮大法好”,就说我们“扰乱社会秩序”。因当时被抓到人很多,第二天我们就被分流。我还有几个外地同修,有海拉尔65岁的退休老教师,有武汉科技研究院的院士、江西的、鹤岗的,被分到看守所。室内24人中有5人不是炼功人,但她们都受到同修的感化,纷纷要学法,要学功。看守所内除星期六、日外,每天缝白线手套,不许学法、炼功。有一女同修因炼功被干警拖出去用电棍电,后又用手铐和脚镣一起铐在床板上,吃饭、大小便都需别人帮忙,于是我们全体同修就齐声喊“法轮大法好”……,引来一帮干警和男劳改犯用电棍制止我们,看我们不听,就拖出去电。一个所长说:“你们再不老实,我叫男犯人治你们!找政府也没用!”——这就是中国警察所言所行。第二天我们又以绝食方式要求放人,因为绝食又有八人被拖出去用电棍电。有一个24岁的女孩被电40多棍,电得满地滚。所有人被电完之后,被铐上双手吊起来。

    在本地看守所的几个月内,我没能用法来严格要求自己,总是听信某个人的,认为别人悟性好,对自己怀疑,不相信自己,其实就是对法不坚定。出来后又跟随人家去给警察送什么锦旗,这更是错上加错,站到邪恶一边,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这真是耻辱,对不起大法和师父。醒悟之后,悔恨莫及,消极不振作,总认为自己不可救药,这又一个非常严重的自卑、自责。经同修劝说,我现在决定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有损大法形象的事及言论一律作废,重新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以前的过错,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5/1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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