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谭向莲
大法在1999年被非法取缔,我迫于当时的形势,在政府的高压下做了好多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错事。现在,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会坚定大法,走师父安排的正法道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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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