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世英、李学英
99年7月20日,在邪恶的迫害下,在他们给写好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名,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我现在严正声明作废。我一定要弥补自己的过错,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