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谭燕桦
我以前受到邪恶的迫害、迷惑下,自己邪悟了之后,向邪恶写了“保证”等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废。从今天起我严格要求自己,学好法,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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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