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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宁咸发 我今年71岁,是94年得法的。因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回当地公安局,逼我写“保证书”,我说不会写,它们替我写,让我按上手印。现在严正声明:向邪恶所做、所说、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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