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贺霞
我1997年修炼法轮功。99年7.20法轮功遭到中共迫害后,向邪恶妥协,按过手印。为此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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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