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清、孙雨梅
在证实大法时被邪恶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2年。在监狱里被迫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严正声明:以上的“保证书”作废。坚修大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