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奚娟
我在2000年以后,有错误的思想,停滞不前,没跟上正法进程,并且还写了所谓的“保证”。现在我认识到错了,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词彻底作废。助师正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跟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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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