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立于兰
在2001年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在一起,被坏人举报,后把我们非法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我说过的或附和别人说过的“不炼功”的话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