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千格
2001年我家人被抓,它们逼我写“保证”,我没写,逼我签名,我签了。子女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烧过大法的书,这一切对大法不利的事我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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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