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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传宏 我于2000年元旦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邪恶警察抓住后,在他们软硬兼施的迫害下,没有守好心性,让邪恶钻了空子,说了姓名、地址,被押回当地非法拘留四个半月。由于学法不深,不想再吃苦,为了出来,向邪恶写了假“保证”。出来后重新学习了老师的新经文,认识到了自己已走向邪悟,特此声明作废。从今以后,改过自新,重新做起,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5/170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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