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苗淑华
我在江氏集团高压迫害下,写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写的所谓的“保证书”,这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现特此声明我以前一切所写的、所说的都作废。我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跟师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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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