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葛菊仙
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时,我向邪恶交大法书、交法轮章、签字,所干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特此严正声明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到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19/104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