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安华
我过去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我要勇猛精進,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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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