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太武
我在99年当兵期间,曾违心的写下过“不参与法轮功”的保证书,此举配合了邪恶迫害大法。严正声明:以上的“保证书”作废。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