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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炳华 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之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威逼与强制下,我违心的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我有愧于师父的慈悲苦度。在此严正声明:我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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