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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春龙 2003年,被恶警劫持到派出所时,在派出所恶警做的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在被非法劳教时,在劳教单上签了字,在所谓的年度、季度的空白档案单上签了字。现认识到这是配合了邪恶,不符合大法。特此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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