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明仙
99年7.20江××流氓集团打压大法后,我违心的交过大法书,保证过“不炼功”。郑重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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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