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霞
前几年,我犯下了天大的罪过,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郑重声明:以前做过的违背大法的事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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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