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淑芬
在被非法劳教两年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只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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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