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珍
1999年7月20日邪恶非法镇压法轮功,在邪恶的逼迫下,由于怕心,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做好正法路上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