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莳秀霞
由于执著,在邪恶破坏大法时,自己曾向邪恶写过“保证”。在此我郑重声明: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保证书”全部作废。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4 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