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九灵、王淑流
我们在公安局拘留所,违心在恶警、恶人面前说出、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保证书”,声明全部作废。我们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从新归正我们的言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