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淑霞
我曾经在7 20之后,在不清醒的时候,写过对大法不敬的话,今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过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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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