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继春
由于学法不深,99年10月份曾在单位领导的威逼下写了保证书,现特此声明,自99年7月22日以来所有偏离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2/8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