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翟丽娟
我被非法关押时,写过“保证书”,现在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