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翠娥
由于自己的怕心、执著心所致,在恶人的诱惑和威逼下,违心的写下了“以后不炼法轮功了”,现严正声明作废。以后要坚修大法并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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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