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国翠、史翠芬 大年三十,我被劫到拘留所,那时我心性很不稳,导致朋友替我写下“保证书”。通过静心学法我悟到我错了。在此声明,别人替我写的一切都作废。我一定跟师父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5/17043.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