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常淑侠
我以前所说的、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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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