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军明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6/20/104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