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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吴丽英

    2000年4月25日,因到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的高压下,违心的写下了“三书、揭批材料”等。做了绝对不能做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给自己修炼道路上留下了污点。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1/104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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