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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员 我于98年得法,得法后身心都得到净化,明白了怎样做一个好人甚至更好的人,同时奇迹也不断发生在我身边,两个半月时我220度散光镜摘掉了,腿也不瘸了,身体恢复了健康,内心无比激动,受益非浅,我无法报答师父。可是由于我学法不深,辜负了师父的一片苦心,更没有珍惜师父的慈悲与苦度和这万载难逢的修炼机缘,曾写“保证书和悔过书”,这是一颗多么不纯净的心,是对师父的最大不敬,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其罪是不可饶恕的,非常痛恨自己神智不清时和一颗不纯的心给大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在我非常痛苦的自责和内疚时,师父又给了我一次机会。使我从新回到大法的修炼中来。我深深的感到师父的伟大与慈悲,因此我声明,我过去所做的、所说的、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错事全部作废,我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的进程,坚决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6/170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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