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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桂兰

    1999年7月20日以后,我因進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关押在本地派出所,罚款3000元后放回家。在邪恶迫害下,自己签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还把大法书籍、经文、录像带及学习资料交到派出所,做了一件对不起师父的最大的坏事。严正声明,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要做好师父教给的三件事,放下自我,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2/104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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