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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薛炳田 我曾经违心的给邪恶写过“不炼”的保证和“不散发真象资料”的保证,并签过名,按过手印。我的家人代我写过“不炼功、不发传单”的保证书,签过名、按过手印。特此声明:以上我及我的家人和他人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3/1046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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