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天珍 我于96年5月13日得法。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我签了“不再炼功”的字。后来后,通过认真学法,我认识到这是错误的。现声明:当时所签的字作废。我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3/10464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