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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施丛芬 由于在制作标语和刻录真象资料时被邪恶发现,我被抄家审讯。在连续几天不得睡觉的迫害下,加上自己执著于子女亲情,被人心带动,我被迫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出来后,我越想越觉得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大错,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痛定思痛,我决心回到大法中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对大法犯下的罪,努力跟上师尊的正法進程,重新做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严正声明:我在审讯室被迫写下的一切“保证”和签字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4/1047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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