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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正春 2000年4月,我被多个恶警非法劫持到洗脑班,写了所谓的“总结”。不敢揭露邪恶,反而诽谤师父和大法。我罪不可恕。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6/1048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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