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耿玉春 99年7.20法轮功受到迫害后,单位多次向我施加压力,威胁“不写保证就开除或送洗脑班”,在高压下我写了“保证书”,签了名。2002年,又昧着良心写了“揭批书”。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在此严正声明:我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6/10482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