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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吴鸿雁

    由于我学法不深,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把两本《转法轮》及《经文》还有一些大法的资料给烧了。事后看到师父的新经文才知道我错了,我的心痛悔万分,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公安局在我家让我按的手印作废,以前我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一律作废。今后要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多学法,坚定实修,从新走入正法修炼中来,投身到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中去,时时“以法为师”跟上师父正法进程,用我的身心来弥补我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7/17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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