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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志文、刘佳银 我们曾受邪党的迷惑,签字反对过大法。现在我们明白大法是正法,郑重声明签字作废。不再被邪党利用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6/26/1048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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